根据《甘肃省中藏药材地方标准审定发布工作规范(试行)》,由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起草、修订的艾叶,白花蛇舌草,白芍,白术,北寒水石,槟榔,侧柏叶,陈皮,地黄,杜仲,佛手花,海浮石,荷蒂,黄连,黄芩,橘叶,苦水玫瑰花,列当,密蒙花,木芙蓉花,盘叶金银花,蒲黄,瑞香狼毒,山茱萸,甜瓜蒂,羊胎盘粉,栀子等27个中药炮制规范,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料审查、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核、专家组技术审评,起草标准条例规范,内容完善,符合甘肃省中藏药材标准要求,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 联系电话:0931-7617533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|